来源: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:2014-03-21 点击次数:1798
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近日表示,将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范围,同时加大科技支持和保障,加快推动电子口岸平台与电商企业、相关政府部门的联网信息共享。
从2012年2月开始,跨境电子商务在上海、重庆、杭州、宁波、郑州等地开展试点。截至3月3日,出口方面已累计验放出口清单21万份,归并形成出口报关单1359票,价值约2200万元。进口方面已累计验放进口包裹约2.4万票,货值85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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